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共南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南阳市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南阳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2月13日,对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南阳市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6年11月15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同意建设南阳市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筹措解决。2017年7月21日,市财政局要求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采用 PPP模式筹集建设资金。2018年3月16日,通过竞争性磋商,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中标社会资本方并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的建设、运营、移交。2019年4月17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同意南阳市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变更为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对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创建美好清洁家园、营造舒适休闲空间、提升城市综合实力,保证南阳市城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工程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后由于多方面因素导致工程项目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属于停工状态,2019年4月变更法人后复工。2020年11月30日,经六方单位认证一标段工程验收合格;2021年5月28日,经六方单位认证二标段工程验收合格。
(三)实施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的范围包括自工程项目立项到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周期的全部经济活动,具体期限为2016年7月至2023年2月。由于市审计局以前年度对南阳市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审计采取报送审计的方式,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抽查审计,对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重点审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财务收支方面
1.基建项目未按项目单独核算
南阳市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未成立项目公司,账务未按项目单独核算、未建立辅助帐。
2.账务处理不合规
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账务处理,账面不能准确反映项目验收工程建设成本。
3.财务管理不规范
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未对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费用进行清理。
4.项目竣工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
(1)财务竣工决算报表所填列的部分数据不正确,表间勾稽关系不清晰、不正确。
(2)财务决算报表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数据填写不正确
(3)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未冲减债务利息支出。
(4)财务决算报表资金来源-银行贷款数据错误。
(5)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发生的购置固定资产费用、管理费用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施工手续不齐全即开工建设
南阳市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2.变更签证管理不规范
南阳市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提供的工程量现场签证资料中,只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建设单位只有签字无盖章。
(三)工程竣工结算方面
工程量、人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等方面存在多计建设成本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