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2023年南阳市审计委员会计划安排,南阳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3年7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建设的南阳市月季园及月季大道PPP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月季园月季大道项目是将月季园及周边主要道路、绿化景观、社区、学校等项目结合打包,计划总投资93.54亿元的两个PPP项目,分为南阳月季园及周边城市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月季园PPP项目”)和月季大道(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月季大道PPP项目”)2个项目包。项目具体情况为:
1.月季园PPP项目
(1)实施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为政府方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中电建南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成立的项目公司,由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广德中电建盛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出资股比为60%:30%:10%。2018年9月30日,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甲方)与项目公司(乙方)签订了《南阳月季园及周边城市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
(2)建设内容及进展:合同建设内容包括公园、道路、安置房、学校四方面16子项目,分别为:3个公园(月季园、明池公园、北环路带状公园)、10条市政道路(迎宾大道提升改造项目、信臣路东延工程、长江路北延工程、菱新路北延工程、信臣北一路工程、信臣北二路工程、信臣南一路工程、新区大道北一路工程、新区大道北二路工程、长江西一路工程)、2个安置房(龙腾社区二期、菱角池二期)和1所学校(即盆窑学校,又称南阳市第二十四中学校,后改为南阳市第二十一完全学校)。
2.月季大道PPP项目
(1)实施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为政府方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南阳中建锦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成立的项目公司,由中建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出资股比为70%:20%:10%。2018年5月11日,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甲方)与项目公司(乙方)签订了《南阳月季大道(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PPP项目合同》。
(2)建设内容及进展:合同建设内容包括4个子项目:月季大道(李高路)道路工程(含月季大道、黄河大道及白河大道),南侧景观绿化工程(含南阳市月季大观园西园、机场北五路),刘太营安置房一期,南阳市第八完全学校。
(二)审计实施情况
审计范围包括从项目立项至2023年7月底的相关政策落实、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等情况。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审计组采取了报送审计的方式,查阅了相关合同文件和项目管理内控资料,对建设管理及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了重点审查,对已完成竣工结算子项目的建安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计抽查。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月季园及月季大道PPP项目是南阳市借助承办 2019 世界月季洲际大会这一机遇,为提升新区的建设、扩大南阳的月季产业影响力和南阳市知名度,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建设,社会资本方出资占项目资本金的90%,政府方占10%,政府无需在项目建设初期支出巨额资金,拉长了支付期限,缓解了政府在短期内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压力。项目建设成功保障了“世界月季洲际大会”的顺利举办,提升改变了地方原有的交通条件,为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升南阳城市影响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了助力与保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项目公司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建设管理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多计建设成本、造价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停工。月季酒店项目自2022年12月26日起处于停工状态。刘太营安置房子项目已建9栋安置房主体结构已封顶,砌筑工程完成80%,自2020年5月30日起处于停工状。
(二)6条道路子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已开工建设的信臣南一路、长江西一路、菱新路北延、长江路北延、信臣北一路、信臣北二路6条市政道路仅对部分段施工并竣工验收。
(三)部分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明池公园、迎宾大道提升改造、信臣路东延、新区大道北一路、新区大道北一路、龙腾二期安置房6个子项目未按原计划开工建设。
(四)未批先建,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月季园PPP项目已开工的10个子项目均存在先开工建设,后进行可研、初设的立项审批,以及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审批的问题。
(五)多计建安工程费用。通过对月季园及月季大道PPP项目中建设单位已完成结算审核的菱新路北延、信臣南一路、二十四等子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审计抽查发现,存在多计工程量、组价与实际施工不符、材料规格与认质认价材料价规格不一致、高套定额子目等问题,造成多计建安工程费用。
(六)将运营费用记入建设成本。中电建南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部分月季园运营维护费计入建设成本。
(七)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月季园PPP项目已开工子项目扣除征地费用审批投资额按财政部规定的标准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实际列支超标准。
(八)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未按图纸施工、管理人员职责不明晰、施工方案内容不一致等问题。
(九)工程资料缺失或内容失真。部分项目存在施工与监理记录相互矛盾、施工技术资料相互矛盾、资料形成与施工不同步、使用无效检验报告等问题。
(十)竣工图绘制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未按比例绘制竣工图、竣工图纸前后矛盾等问题。
(十一)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部分项目监理见证记录内容不完整,存在明显错误信息。
(十二)验收管理不到位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隐蔽检验收记录与设计不符,报验记录无验收时间、无结论,签字签章不完善,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问题。
(十三)认价工作存在拖延行为。部分结算材料缺乏相应价格依据且无建设过程中认质认价资料,影响结算审核工作进展。
(十四)运营管理未实现市场化。月季大观园运营管理过程中未实现完全市场化运营。
(十五)部分子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由项目公司进行运营。PPP项目建成后应由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维护,实际月季园子项目(现月季大观园东园中园)及南侧景观绿化子项目的S1、S2、S3地块(现月季大观园西园)均是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有企业南阳荣盛新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学校子项目由示范区交学校另行安排,项目公司未参与运营;带状公园子项目由示范区城管中心临时接管。
(十六)未按约定及时进行绩效考核。(1)由中建锦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际运营的月季大道、黄河路、白河大道、机场北五路4条道路,未见不定期考核和季度考核资料,年终考核进展缓慢。(2)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书面确认月季园子项目2020年10月31日进入运营期后,先后确认6个子项目进入运营期,截至2023年10月审计时,中电建南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向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提交过年度经营报告,社会事业局也仅对月季园子项目出具过一次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
(十七)绩效评价内容与实际不符。2021年12月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委托上海竑壹管理咨询中心出具的月季园子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与2020年9月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月季园子项目验收报告中存在较大差异。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