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市委工作安排,南阳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8月28日,对南阳市财政局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乡村振兴重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南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审议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计划和重大政策举措,研究分析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做好涉农有关政策补贴资金发放监督工作;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向上级申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市级预算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做好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监管工作;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做好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做好涉农有关政策补贴资金发放监督,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向上级申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等工作。
2020年以来,共筹措涉及乡村振兴资金 386.3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328.05亿元,市级安排15.88亿元,指导县级筹措22.19亿元,统筹整合20.27亿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环境整治、土壤污染防治、以工代赈、乡村科技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惠民惠农补贴等方面。
(二)审计实施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南阳市财政局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做好乡村振兴重大项目谋划和协调实施工作,为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提供有力支撑,从而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但审计中也发现南阳市财政局在乡村振兴重大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涉农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指导督导不到位,个别县市区执行政策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督促指导县区涉农项目建设方面。
1.联动机制不健全。
各单位之间会商协同较少,对于一些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市县协同联动的综合性、重大性项目的申报,由于部门之间对接沟通不够、协调联动不足,甚至单打独斗,造成项目落地不多。
2.抓落实力度不够。
部分资金跟进管理落实不足,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满足于工作安排布置了、资金文件下达了,对基层指导监督督促不够,致使个别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迟缓。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要求每月10日前要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到位,个别县2023年6月份未按时发放,在当月10日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后,于当月15日省级汇总通报前予以发放。
(二)项目建成后管护方面
1.美丽乡村项目资产后期管护不到位。
南阳市财政局没有及时督促有关县市区有效落实美丽乡村资产管护机制,个别县区在项目资产移交使用后,发现环境卫生打扫不及时,村庄卫生状况较差等问题。2021年度某区某镇某村红色美丽村庄项目预算资金429万元,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存在违章建筑拆除不彻底、部分区域杂草较多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南阳市财政局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