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南阳市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南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负责建设的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邓禹路校区)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现将2023年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邓禹路校区)建设项目规划拟选址于范蠡路以北、规划区间路以南、邓禹路以东区域,总用地面积约40亩,实用地面积约19亩,办学规模6轨36个教学班,拟新建校舍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64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520,地下建筑面积9900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能够缓解十五小东校区周边学位紧张的局面,解决该区域“入学难"、“大班额"等问题,满足市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服务质量的罚则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符。
咨询合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中标单位河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造价咨询质量作出承诺。在实际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中,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罚则与磋商承诺不符。
(二)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周期及罚则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符。
咨询合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中标单位河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结算等阶段的工作周期及延期完成的处罚作出承诺。在实际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中,该项目签订的合同约定与河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出各阶段工作周期不符,且合同未约定延迟提交成果的相应处罚条款。
(三)未按规定科目核算。
审计抽查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邓禹路校区)建设项目财务凭证发现,个别凭证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财务规则核算支出。
(四)无发票列支。
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支邓禹路校区供高可靠性用电费用所附原始凭证中无发票。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建议书。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整改时重新约定了合同、调整的会计科目并取得了相关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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