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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15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共南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南阳市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南阳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9月22日,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设的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4年2月20日,市发展和改革委以《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外环路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宛发改城市〔2014〕52号)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总投资86258万元,征地1313.73亩,全长10.15公里,采用八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60米,资金来源全部由市财政筹措解决。2015年8月3日,市发展和改革委以《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宛发改设计〔2015〕431号)批复同意了南阳通途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路线起自袁庄北侧东环与北环互通立交终点,沿白桐干渠西侧向南至刘太营后转向西南,至于双铺东侧雪枫路与东环立交终点,全长10.15公里,总概算核定为85260万元。2016年5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以《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宛交〔2016〕221号)批复该项目全长9.993公里,预算核定为72895.7229万元。2018年10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宛交〔2018〕303号)批复该项目设计变更后工程总预算为77795.5126万元。

2021年9月13日,市发展和改革委以《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概算调整的批复》(宛发改设计〔2021〕483号)对项目概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总概算为99208.60万元。

(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2016年12月14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施工标共分为4个标段,施工监理标1个标段。施工一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省中原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亚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万方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标中标单位为中交国通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2月20日,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11月20日,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2021年6月20日,项目进行了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2023年5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送审金额为663705093.01元,审定金额为655904512.31元,包含土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

(三)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

2016年12月,南阳市交通运输局(甲方)与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政府购买协议》,南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交通运输局作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工程项目购买主体,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工程项目的承接主体。该协议采购金额105710万元,包括建行南阳分行贷款本息,期限20年,用于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工程建设项目。甲方向乙方购买东环路工程项目涉及的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安置、项目筹资与建设、监理服务、总承包商服务、配套基础涉及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日定为2023年2月28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反映,累计完成投资972067817.6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支出622099374.61元,待摊投资314967833.80元,转出投资35000609.20元。

截至2023年2月28日,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资金到位920830000元,其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向市财政局借款250000000元;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市财政局借款100000000元;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南阳分行贷款570830000元。

(四)实施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的范围包括自工程项目立项到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周期的全部经济活动,具体期限为2014年2月至2023年2月。由于市审计局以前年度对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审计采取报送审计的方式,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抽查审计,对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等进行重点审计。

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审计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此次审计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财务收支方面

1.建设项目未按项目单独核算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账面核算内容为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其他资金的拨付使用未通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核算管理,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履行资金申请程序,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用款单位进行支付。            

2.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资金来源金额错误

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附表资金情况明细表(1-3)显示银行贷款金额为570830000元;银行贷款明细表显示银行贷款金额为570930000元。            

3.交工验收后相关费用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环路项目于2017年2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历时约31个月,于2019年11月20日主体完工,2021年6月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后运营养护保洁费、运营电费、绿化质量缺陷修复及绿化、照明工程临时管护费共计908.4025万元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其中:

(1)运营养护保洁费:项目交工验收后道路运营保洁服务分别由河南省中原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7月至2023年2月运营养护保洁费用共计489.7446万(河南省中原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7月至2023年2月运营养护保洁费用265.6187万元,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运营养护保洁费用81.6241万元;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7月至2023年2月清扫保洁费用142.5018万元)。

(2)运营电费:项目交工验收后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道路运营电费129.1982万元,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3)绿化质量缺陷修复及绿化、照明工程临时管护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于2023年3月9日与南阳市公路工程处签订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绿化质量缺陷修复及绿化、照明工程临时管护协议,服务期限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绿化缺陷修复工程总价为197.4597万元;一年管护费92万元。上述费用合计289.4597万元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4.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未结算,以实际拨款金额计入项目总投资,且实际拨款金额大于概算调整金额

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概算调整的批复》(宛发改设计〔2021〕483号)核定的东环路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为239117243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环路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资金274033411.36元,其中,社保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补平衡费、耕地占用税等费用74692388.36元;电力迁改费用3341023元;土地拆迁补偿费196000000元。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高出概算调整金额34916168.36元。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环路项目土地拆迁补偿费财务决算报表以拨款金额196000000元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拨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征迁资金100000000元,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征迁资金96000000元),且该部分资金没有进行项目结算。

5.账务管理不规范

(1)基建收入未冲减工程成本

①截至2022年12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环路项目明细帐待摊投资 -建设单位管理费-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袁店至双铺段)科目余额为贷方316708.43元,系建设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务竣工决算报表未冲减工程成本。

②2019年9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收河南豫通盛鼎公司项目人员变更罚款150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 市局财务(养路费账)科目。

(2)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未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2016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甲方)与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该协议采购金额105710万元,包括建行南阳分行贷款本息105710万元,用于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工程建设项目。

2017年5月29日,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用途:支付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项目工程款,金额680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贷款利率:每笔提款的借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每笔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基准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提款日/合同生效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年(年/月)期贷款基础利率(LPR),浮动幅度为上浮(上浮/下浮/零)13.95349%)。

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明细帐显示,东环路交工验收前(截至2021年6月)贷款利息5818.080559万元。

(3)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账务处理,不能准确反映项目验收工程建设成本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环路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表显示,基本建设支出972067817.61元,应付账款121977507.31元。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账面其他应收款-东环路项目累计确认工程建设成本185892263.72元。

南阳投资集团账面长期应收款-东环路项目累计确认工程建设成本643020282.42元,应付账款合计41887451.53元。

(5)项目支出无合同

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项目增加种植月季、立交桥及引线护栏美化工程、工程造价结算及竣工决算审核等合计577820元,没有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其中:增加种植月季99820元,立交桥及引线护栏美化工程228000元,工程造价结算及竣工决算审核250000元。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

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于2017年2月20日开工建设,施工许可申请书显示申请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该项目无施工许可证就已开始施工。

2.项目勘察设计未招标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于2013年12月5日与南阳通途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9460000元,无公开招投标相关资料。

3.参建单位更换人员,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1)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监理标,一是依据人员变更批复文件,监理单位原总监理工程师吴建超于2019年3月25日变更为王国芝;二是从监理资料中显示,试验监理工程师梁晓杰、监理日志记录人张倩均不在投标文件组织机构人员表中。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第4.1.1.5条“监理人更换人员要同时推荐两名以上同等资质和经历的备选人员(附履历证明材料)供发包人选择,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同时更换项目总监罚1万元,更换其他人员罚5千元。”的约定,更换项目总监应予罚款1万元,更换其他人员罚5千元,更换2人罚款1万元,共计罚款2万元。

(2)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为庞振国,根据施工单位河南亚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名单,项目经理实际为杜绍彦。按照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2.1.2条“(2)承包人更换人员要同时推荐两名以上同等资质和经理的备选人员(附履历证明材料)发包人选择,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同时对承包人更换人员进行处罚,更换项目经理罚10万元,更换项目总工罚款5万元。”的约定,更换项目应予罚款10万元。

4.工程竣工资料不规范

经审计,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存在竣工图纸不规范、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监理日志记录不规范和部分竣工资料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等现象。

(三)工程竣工结算方面

经审计,南阳市中心城区东环路(袁庄至双铺段)建设项目存在多计建设成本11089165元、少计建设成本862206元事项。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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