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对审计报告问题清单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动各责任单位认真整改,确保问题全面清零。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任务等压实整改责任。
二是加强督导,传导压力。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利用多种形式,推动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
化。2021年9月6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向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发出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央省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改标准、整改时限、结果报告等工作要求,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指导。
三是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照整改问题清单,逐项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对照整改标准,落实整改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推进。通过整改,已上交各类财政资金40657.3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252.97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21709.88万元,避免(挽回)损失25766.96万元,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8项。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仍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市财政部门已在预算安排中将代编而未支出的培训费、会议费、公务出国经费予以压减,全部下达用于保障重点民生支出。二是部分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在预算编制中已按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支出预算执行目标未完成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已在年初预算编制中及时分配下达,提高了项目执行率。四是预算科目调剂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今年的预算管理中,进一步提高了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科目调剂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程序执行。五是“四本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中进一步规范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的支出范围,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六是以往年度资金350万元未作存量资金收回使用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已全部收回。七是部分支出科目结转数额大、执行率低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已将上级资金下达完毕、安排用于专项支出。
(2)关于部分收入未列报决算草案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今年已作收入入库。
(3)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市财政部门已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有序开展代管资金管理工作,争取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的全面推进,实现资金规范支付。
(4)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市财政部门已责成21个市直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支出范围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足额收缴的问题,42.19亩教育用地滞纳金已缴纳,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问题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5)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市财政部门对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者评估结果未通过的项目,不再进入预算安排程序。二是对11个超过一年以上项目已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拓展了绩效跟踪的覆盖面。三是市财政部门将评价报告和监控等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同类财政资金预算的依据。并以“问题整改提醒函”的形式函告被评价部门,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和管理不够科学规范问题。一是有关部门在2021年已将下属单位预算编入主管部门预算中。二是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有关部门据实编报年度车辆运行费,根据预算节约使用财政资金。三是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有关部门将差旅费从工作经费中单独编列。四是有关主管部门已督促其下属单位按照规定开设零余额账户,规范财务核算。
(2)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问题。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实施并通过验收。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单位制订了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制度。三是市体育中心以前年度未及时上缴的存量资金,已按规定用途支出,目前资金无结余。
(3)关于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市城市管理局在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后,与广告传媒公司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法依规启动公交候车亭广告泊位市场化运作。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已采取对设备损坏配件及易损耗件进行更换、对系统网络进行合理配置和调试维护、组织开展移动遥感监测车辆使用操作再培训等措施,使之前闲置的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4)关于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有2个项目政府采购程序已完成、合同已签订,1个项目正在组织重新招标工作。
3.市级功能区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鸭河工区已于2021年9月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二是鸭河工区已将2020年非税收入4935.5万元全部缴入国库。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预算指标已下达至唐河县,唐河县对直达资金已按规定渠道拨付使用。
2.关于抗疫特别国债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涉及的县已将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位。二是相关乡镇政府已将建成后的厨房、餐厅投入使用,发挥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5个县新增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依据工程进度进行资金支付。
4.关于压减支出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27个相关单位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今后的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支出中,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压减效果。
5.关于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已审核通过企业114家、稳岗补贴资金已发放到位。二是已协同财政部门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其余资金按使用进度拨付。
(三)民生政策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移民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截至目前有7个县区共拨付6865.92万元,剩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拨付。
2.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尚有3299名重度残疾人未参保,10837名进城务工人员已不在当地参保,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410家单位目前已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941.26万元,还有595.96万元正在积极催缴;市医疗保障局与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核实,按照年初医保协议约定,医保费用合理超支部分由双方分担,及时结算拖欠款项。三是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18.24万元已追回,剩余部分已采取措施积极追回。
3.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11个县3609名重度残疾人中,已完成参保2568人,剩余545人将继续加大查找、核实力度,争取使其尽快参保。二是市本级及5个县未及时清退死亡一年以上个人账户沉淀资金问题,因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所造成,需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3个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已为派遣职工补缴了社会保险费。三是4家大型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后还应缴纳费用319.36万元已全部缴纳完毕。
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2个县闲置1年以上的安居工程资金1.07亿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市本级和3个县区今后严格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范围,节约财政资金。三是市本级和1个县建成后空置超1年以上的1091套公租房,已分配入住或通过修缮后予以分配。
5.关于卫生健康系统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资金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市医保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跟进落实,依法依规建立完善全市公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二是6个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市本级部分医院和2个县进一步规范了医师规范化培训资金使用。
6.关于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奖补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4个县周转宿舍建设专项资金已拨付。二是4个县280套周转宿舍已组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三是3个县闲置的43套周转宿舍已分配使用。四是7个县装修及设施配套不到位的1006套教师周转宿舍,已完善设施、分配使用。五是3个县部分周转宿舍存在的质量缺陷,已进行修缮加固。
7.关于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有关县人防办会同规划、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已编制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二是个别县对未批先缴易地建设费的问题,已由相关县住建部门审批。三是相关县人防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四是3个县易地建设费已全部上缴国库。五是个别县应上解未上解市财政易地建设费已全部上解。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建设项目的质量备案、消防审查已完成,合同内容已进一步完善;对超计划投资等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依法依规完善审批手续。
对于火车站广场地下空间利用和车站下穿新华路等建设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单位已规范完善了预算编制,完善了基本建设程序。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内乡、方城2县党委政府切实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环评审批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责成有关部门加大违法占地处理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绩效;加强矿山资源恢复治理和水资源管理工作,采取坚决措施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体情况看,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和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有3个方面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河南省实施细则,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督导力度、协调力度和核查力度,进一步圧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整改具体措施,严格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分阶段按要求上报整改进度,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加强跟进指导、督查督办,强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加快南阳高质量跨越发展、推进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