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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审计局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3

一、办公室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114室

工作业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统计、信访、财务、行政、保卫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办事程序:来访→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科室负责人:刘彦忠  联系电话:63502628

二、法制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202室

工作业务:负责审计法制建设工作

岗位职责:提出全市审计工作和市财政经济方面建议,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等工作。

办事程序:来访→法制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科室负责人:孙明秀  联系电话:63502676

三、人事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102室

工作业务: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事程序:来访→人事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科室负责人:王志栋 联系电话:63502679

岗位责任人:王俊科  联系电话:63502681

四、机关党委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104室

工作业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县区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办事程序:来访→机关党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科室负责人:鲁学刚  联系电话:63502682

五、信息管理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313室

工作业务:负责机关审计信息化管理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保密;负责计算机辅助审计、计算机审计、联网审计培训和推广工作,负责重要审计项目的计算机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办事程序:来访→信息管理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科室负责人:张忠林 联系电话:63502636

六、财政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408室

工作业务: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拟定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和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李若生  联系电话:63502650

七、金融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204室

工作业务:负责金融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国有金融机构、市级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活动的国有企业及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审计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 杨成洲 联系电话:63502671

八、行政事业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409室

工作业务:负责行政事业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王    联系电话:63502653

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509室

工作业务: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市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李兴和 联系电话:63502658

十、经贸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403室

工作业务:负责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李凤枝  联系电话:63502656

十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402室

工作业务: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时    联系电话:63502660

十二、外资运用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216室

工作业务:负责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省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代欣政  联系电话:63502672

十三、社会保障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214室

工作业务: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杨金榜  联系电话:63502662

十四、政法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407室

工作业务:负责政法机关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与省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公、检、法机关、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张东方  联系电话:63502667

十五、县区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507室

工作业务:负责四区有关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审计市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据有关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组织实施新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其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王长坡  联系电话:63502690

十六、综合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502室

工作业务:负责经审局综合协调、文秘、计划管理等工作

岗位职责:拟定全市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起草综合报告,并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和督导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承担审计科研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丽霞 联系电话:63502696

十七、党政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502室

工作业务:负责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依据有关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组织实施市直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其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刘    联系电话:63502693

十八、企业审计科

科室位置:市审计局办公楼513室

工作业务:负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岗位职责: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审计指令,组织实施市直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据有关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组织实施县市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县市区审计局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其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办事程序时限: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报送与接收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经审理复核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按要求实行审计公告。

科室负责人:赵振华  联系电话:635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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