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8年度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坚持以紧紧围绕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审计结果信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建设、内容审核、信息发布以及保障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容、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年度报告等各项制度。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我局经常利用日常业务学习等时机,组织全体人员对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范围、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进行教育学习。今年以来举办全市审计系统信息公开培训班1次,培训人员220人次,参加省厅组织的培训班1次。四是切实做好重点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每月5号前通过月报系统及时上报统计报表、为《南阳电子政务》提供信息,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完成并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落实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其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关注舆情民意,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年度内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12月22日,我局在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各类信息323篇,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1条,规划计划信息公开2条,发布审计公告4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1条,“三公”经费信息公开1条,通过局内部公示栏、政务公开栏公布信息20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主要是对信息属于应公开信息或者不应公开信息的界限把握不够清晰、准确。三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特别是解读信息不够、意见征求反馈不多。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审计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0一九年三月六日